一、坐牢罚金没交会怎样
若被告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奉上所欠款项,一般而言,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性的追偿措施。
如发现被告人名下拥有尚未被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坚决行使权力,强制追回。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监禁过程中不愿支付罚金,那么法院对此类罪犯的减刑及假释程序将会普遍趋于严格。
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被拒绝减刑或者假释。
在面对金钱无法负担罚金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被告人的实际经济状况,批准分期偿还。《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坐牢罚金不交是否就是失信人员了
坐牢不交罚金并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罪犯不主动缴纳罚金的,法院会强制追缴。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的条件有: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次,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进行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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