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最新修订 | 2024-04-2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关于交通事故伤害医疗费用垫付款,应遵循以下原则:肇事方同意垫付需待责任明确后计算;受伤方可自行承担,痊愈后依法赔付;双方可协商垫付款,理赔后核算;资金不足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并直接支付受害人;公安交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或垫付费用;超出限额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资;第三人未支付或身份不明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予支付。
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关于交通事故伤害所需医疗费用之垫付款事宜,可遵循以下原则:

1.若肇事方同意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得以明确之后,方可对具体款项进行详细计算。

2.受伤人士亦可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待伤势痊愈并遵守法律法规完成善后赔付。

3.对于肇事方与受伤方协商达成的垫付款协议,待后期相关理赔事项完成后进行详细核算。

4.若双方均无足够资金垫付医药费,则保险公司有权向投保人提供保险金赔偿,且该赔偿金亦可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5.考虑到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问题,除非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否则公安交管部门会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支付或垫付相关费用。

6.如遇医疗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外,公安交管部门应知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及时垫资。

7.法律规定由第三人负责承担的费用,倘若第三人未作出支付或是无法确定第三人身份,那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先予支付相关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性质是什么

肇事逃逸的性质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这一方面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和处理此类案件设置了障碍、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一键咨询
  • 138****2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医院垫付医药费由谁来垫付?
交通事故医院垫付医药费一般的情况都会由车主来进行垫付;从而车主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从而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的限额之内进行计算赔偿,从而才能确定此事故可以更好的处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由肇事方、伤者本人或双方共同垫付,也可由保险公司赔偿。若费用在交强险限额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超出限额的抢救费,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若第三者应负责但不肯垫付或无法确定责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提前垫资支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住院谁先垫付医药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最高可垫付一万元,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药费垫付由谁来垫付?
交通事故药费垫付由谁来垫付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的情况都是会由肇事的一方来进行先垫付,最后就可以直接拿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但有的情况也是由受害者自己垫付,最后再来协商赔偿的事情。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机动车撞人后医药费由谁垫付
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医疗费用的支付主体可以是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自身。在事故责任认定前,驾驶员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认定书发布后,驾驶员需按照其责任比例支付相应赔偿。行人亦可选择自行垫付治疗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及时沟通,确保受伤者得到及时治疗,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电动车撞人, 人在医院,医药费该谁垫付
[律师回复] 这个已经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现在就需要去交警队确认下你的报案,如果交警说需要现场照片,你要尽早去保险公司找人把照片找出来(找看现场的查勘员)。
再说,你这个事故吧,责任很明显,你全责,转弯让直行没错,再说了,对方非机动车,交警肯定认定你全责。这部分无须担心,保险公司肯定会跟你全赔(反正算下来,你损失不会有多少,损失的原因是一些药品不在国家医保范围外用药是不给报销的。)。
需要的文件,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你的和对方的都要),用药清单、医院发票、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基本上是这些,如果要补充去问保险公司。
这个责任肯定是你全责(像你这种案例,基本是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无责,在这你责任明显,别指望给你判主责之类,对方次责),这个其实处理成你全责,问题处理起来可能简单点,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证明给你全赔的。
还有一点,到时候,你们去交警调解时,你要注意在事故证明中注明你赔付了那些钱,像你这个案例中有的费用有:你自己的车损、对方车损、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之类的,还有你这个调节费可以写成后续治疗费用。反正,你出了多少钱,在事故证明中一定要有体现。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动车撞人后医药费由谁垫付
机动车撞人后,医药费用应由谁预先支付在机动车与他人发生碰撞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的支付可以由机动车驾驶员率先进行奉献,而受害者亦可选择自行担负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需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正式颁布之前,机动车驾驶员通常不会被视为负有任何赔偿义务。然而,在认定书正式发布以后,驾驶员便需要依据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来履行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由谁垫付?
[律师回复] 一、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垫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