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获得的利益应归还给受害者或上交给司法机关。
因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就涉及到了退赃事宜。
需要了解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属于刑事犯罪范畴,无论何时,所有犯罪所得都会被要求退还,而绝非仅仅局限于所获利益部分。
非法所得之意即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之利润或分红。
这并不等同于非法营业金额,而是应当审计扣除直接应用于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开支以及必要费用之后所剩余的资金数目。
若能成功返还赃款,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对有关人士的惩处力度,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犯罪性质并非极其恶劣,亦可申请至无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涉案人员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通常会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等惩罚。
然而,倘若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退赃,则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刑期和免除罚金。
退赃不仅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及罪犯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主动依据法律法规将非法获取的财物直接归还给被害方,而且还应向上交司法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有以下六种行为的构成帮信罪,分别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
2、提供服务器托管;
3、提供网络存储;
4、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知识
5、提供广告推广帮助;
6、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构成帮信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定帮信罪的要素是: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犯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的违法所得退给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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