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两死有谅解书怎么判
遭遇车祸导致他人不幸离世,若能取得对方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则可酌情减轻相应刑罚。
其原因为,道路交通肇事作为一种过失犯罪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2款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从宽处罚的方针策略。
如肇事者深刻反省自身错误过错,积极补偿受害方损失并向其表达深深歉意,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且双方合意进行庭外协商解决,那么司法机构便可以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和解此案。
对于已经签订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从宽处理的建议。
检察院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并且对于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实质刑罚的案件,检察院甚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时,亦应遵循上述法规,对被告人采取适当的从宽处罚措施。
因此,只要各方能够达成谅解,检察院就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法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刑期予以从轻处理,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在确定刑期方面给与特殊照顾,或许还可以判以缓刑。
总的来说,如果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中有谅解书作为重要证据,一旦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必定会斟酌加以权衡,尽量从宽处理,而具体的处理方案则需根据案件的全局性问题由法官进行综合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性质是什么
肇事逃逸的性质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这一方面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和处理此类案件设置了障碍、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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