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骗了钱能否追回,有转账记录
根据转账记录能否有所作为?
若当事人遭受诈骗导致资金流失,且已有详细的转账记录在手,那么有几种途径可供参考以尝试追回损失:
首先,须立即向管辖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报案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待警方受立案之后,若能获取到涉案对方的准确身份信息,则可主动申请冻结其所使用的转账账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罪犯违法所得之财物,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还;
同时,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亦应得到及时地归还。
其次,便是尝试与相关转账平台取得联系,并依据事实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系遭欺诈而转款,期待平台能够协助执行中断账户交易操作,从而确保受害人的资产安全。
再者,也可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国家反诈中心提交信息反馈,反诈中心将会启动相应的联系机制,指派特定站点的网络警察与您取得联系,共同协助解决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如果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如果被骗签了合同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的,被欺诈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被骗了钱能否追回,有转账记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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