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未婚生育问题时,男方亦有权申请争夺子女抚养权。
在未经合法婚姻手续的前提下,孩子降世后,其父母双方均有权利主张对该儿之抚养权。
在此过程中,如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则应交由公权力部门依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对于尚处哺乳期间的婴儿,法院通常会给予母亲更多的抚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未婚生子男方是否有探视权
未婚生子,男方作为生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享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婚生子男方可以争抚养权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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