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了五种情形需要再次审理案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如果存在新的足以推翻原有判决或判定的重要证据;
第二,若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主要据点为虚假的;
第三,原来的判决、裁定时所认定的基础事实缺乏足够证据进行证实;
第四,在原判决、裁定中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未经质证环节;
以及第五,原有判决、裁定在使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诉法提出抗诉的时效是多久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刑事案件检察院的抗诉期限是十天。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一般是十天,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抗诉只能是由人民检察院来完成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认同刑事法庭的审判结果,但是受害者对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受害者或者犯罪嫌疑人只能提出上诉,而不是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诉法207条申请再审的13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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