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购房按揭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4-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合同当事人需基于友好合作的基本原则,通过积极的沟通与交流来寻找解决问题之道,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高效的方式。2)、调解:若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共识,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以解决争议。
如何解除购房按揭合同纠纷

一、如何处理物业和开发商纠纷

针对购房合同引起的争议解决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其主要采用以下四个方面的途径进行处理: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合同当事人需基于友好合作的基本原则,通过积极的沟通与交流来寻找解决问题之道,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高效的方式。

2)、调解:若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共识,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以解决争议,例如某一方或者双方均为国家单位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进行调解。

此类调解过程应当保持公正公平,而非行政干预。

此外,当事人亦可尝试要求合同监管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部门加入调解行列。

3)、仲裁:如果通过协商以及调解皆未果,合同当事各方不愿继续寻求解决方案,便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产生之后各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程序

4)、诉讼:在此假设合同中并无仲裁条款的制定,同时事前也并未就仲裁事宜达成任何书面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即可选择将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试图借助法律手段寻求最终的裁决结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如何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发生纠纷以后先不要慌,主要的解决方法如下:

1、纠纷各方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

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

3、纠纷各方在1,2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处理物业和开发商纠纷”,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解除购房按揭合同纠纷
一键咨询
  • 136****2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按揭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争议的解决策略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协商需坚持平等互惠、共识达成;仲裁作为公正裁决手段,具有权威与公信力;如协商与仲裁不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最终司法解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解除购房合同按揭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当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合同解除时,开发商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不会存在太大的争议。由于按揭贷款合同是基于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购房合同的解除必将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必须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而如何解除与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却因解除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按揭贷款过程中,银行是通过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和预购房的抵押这两种基本方式来降低贷款风险的。即在购房者取得房产证(小产权证)之前,是由开发商对购房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在这之后,由于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已具备,银行则通过抵押权来防范贷款风险。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仍处于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的关系,只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将剩余按揭款、购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贷款的本金及违约金分别支付给银行和购房者,即可解除合同。而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并办妥小产权证之后,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时,购房者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产权较为复杂。
首先,购房者单方解除购房人权利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由于产权已过户到购房者名下,购房者虽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但不能直接退房,购房者有义务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银行有关购房合同的履行情况及违约责任承担情况;
其次,由于开发商的保证责任已终止,如碰到信誉不佳的开发商,购房者一旦不能及时拿到退房款,势必影响购房者提前归还按揭贷款,增加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因此,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合同解除的,并不必然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解除,购房者一定要及时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办法。
实践中处理此方面纠纷主要依据《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按揭贷款买房如何转按揭房贷款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二、发生房屋贷款纠纷怎么办现实中购房者一般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办理起来比购房者个人更快更熟练,也更易通过。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申请银行不批的情况下,购房者是自筹资金交付全款还是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并应对不能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清楚约定。因此开发商不具资质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不能通过的,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较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因购房者原因不能办理贷款的,购房者不构成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果贷款不能通过即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也不是购房者的原因,比如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息上调原因,不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银行拒绝贷款后,将责任简单地归咎于购房者是显然不公平的,除非购房者拒绝提供银行贷款所需个人资信材料,或者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贷款不成购房者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此,购房者贷款时要谨慎,尤其是合同中也涉及贷款的情形,最好请专业律师协助,避免纠纷。
离婚纠纷中按揭房产的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纠纷中按揭房产的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纠纷中按揭房产的处理怎么做
第一种情形:婚前一方个人出资,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部分具体分割办法为:
一、贷款已经还完时为房屋市场价减去购房合同价,所得数额再除以购房合同价得出房屋的率。共同还贷部分除以2乘以房屋的率得出夫妻一方所应该分的房屋部分。
然后夫妻一方所应该分的部分加上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2的值就是夫妻一方应该分得的共同财产部分;
二、贷款未还完时房屋的部分应该为房屋市场价减去未还贷款部分
然后除以房屋合同价,得出房产净率,净率乘以夫妻一方的还贷部分就是夫妻一方应该分得的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指的是非房产,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按揭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此类共同财产时,
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夫妻双方竞价,价高者取得权,给另一方以合理补偿。
其次,一方主张房屋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人民应当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评估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即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因为房产首付款、已还银行贷款本金和离婚时已付房款所占房产比例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等量分配。
第三种情形:是夫妻双方婚后按揭购买,离婚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按揭房屋。依据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九条的规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夫妻一方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形:还有一种是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按揭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权归属的范围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这三种房屋的,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权直接作出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按揭购房合同纠纷起诉状应如何写
房产证办理期限经双方同意可延展,法律上无明确办理时限,卖方有责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房产证办理手续,否则可能违约。对于未明确的合同条款,双方应根据常规协商决定。未经买方同意拖延办证,卖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按揭买卖房屋如何转按揭,发生房屋贷款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二、发生房屋贷款纠纷怎么办现实中购房者一般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办理起来比购房者个人更快更熟练,也更易通过。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申请银行不批的情况下,购房者是自筹资金交付全款还是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并应对不能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清楚约定。因此开发商不具资质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不能通过的,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较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因购房者原因不能办理贷款的,购房者不构成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约定还款期限,逾期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果贷款不能通过即不是开发商的原因也不是购房者的原因,比如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息上调原因,不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银行拒绝贷款后,将责任简单地归咎于购房者是显然不公平的,除非购房者拒绝提供银行贷款所需个人资信材料,或者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贷款不成购房者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此,购房者贷款时要谨慎,尤其是合同中也涉及贷款的情形,最好请专业律师协助,避免纠纷。
快速解决“贷款纠纷”问题
当前37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贷款合同解除后按揭贷款怎么还,按揭购房贷款有何风险
[律师回复]
一、贷款合同解除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项划入开发商账户。此时,购房者(借款人)与开发商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没有持有贷款,如果由购房者(借款人)继续偿还银行借款本息,显然极不公平。那么按揭合同解除后,银行发出的贷款是由购房人还是开发商返还购房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把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因此对购房人而言,开发商就成为还款义务人。按揭合同解除后,购房人应当把其向银行的借款返还给银行,因此对银行而言,购房人就成为还款义务人。如此以来开发商就成为银行的债务人(购房人)的债务人,开发商直接向银行还款,具有消灭购房人还款义务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借款人)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购房者(借款人)或银行还必须再通过法定程序提出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的主张,才能解除贷款合同,只有贷款合同也解除了,剩余贷款本息才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购房者仅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效力就依然存在,购房者(借款人)就仍应向银行还款。因此为了更方便地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而且考虑到银行的贷款是实际划拨给开发商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直接规定按揭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利息直接返还给银行。
二、按揭购房贷款有何风险如果您因买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请注意以下风险提示:
1、申请按揭贷款的审批结果(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审批所需时间、实际放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先办理按揭审批手续,或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不同审批结果的对应处理办法,如审批金额低于一定金额的,或者在约定时间内未办妥按揭手续时的处理办法。
2、如实介绍自己的资信状况,不提供虚假资料。按揭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是银行审批的重要依据,银行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核实,如果发现按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银行会拒绝贷款。
3、详细了解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除房屋的坐落位置、权属、面积、房屋总价、用途外,购房人还要了解房屋楼龄,是否房改房,是否出租,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审批结果。
4、仔细了解按揭贷款产品的具体内容。银行针对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各种按揭贷款服务产品,不同产品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涉及到还款时间和期限、每期还款金额、提前还款等诸多内容,应当了解清楚。
5、认真查看所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办理按揭手续,需要签署的文件很多,按揭申请人要一一查看清楚,弄清楚所签署的文件的内容、目的以及法律后果。
能怎么避免按揭贷款纠纷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避免按揭贷款纠纷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避免按揭贷款纠纷风险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规定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贷款客户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怎样避免按揭买房的风险
按揭买房时还需防范开发商没有出具首付款发票的风险。因为,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提是需要购买人已经交纳达到规定限额的首付款,而交纳的唯一凭证就是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开发商也希望资金早些回笼投入下一个项目,因此,只要不是意外情况都会顺利拿到首付款发票的。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开发商的楼盘是否达到“封顶”的条件。因为银行办理“按揭”时,对开发商楼盘的工程要求是楼体基本完工,也就是达到“封顶”的条件,否则是不予办理的。
该怎么避免按揭贷款纠纷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避免按揭贷款纠纷风险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规定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贷款客户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怎样避免按揭买房的风险
按揭买房时还需防范开发商没有出具首付款发票的风险。因为,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提是需要购买人已经交纳达到规定限额的首付款,而交纳的唯一凭证就是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开发商也希望资金早些回笼投入下一个项目,因此,只要不是意外情况都会顺利拿到首付款发票的。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开发商的楼盘是否达到“封顶”的条件。因为银行办理“按揭”时,对开发商楼盘的工程要求是楼体基本完工,也就是达到“封顶”的条件,否则是不予办理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产权纠纷房可以按揭吗
确实如此。针对此项诉讼,您只需积极应诉便可应对。若是因贷款逾期引发的诉讼,那么这将给您的信誉度带来负面影响,相应的按揭事宜也将变得复杂化,同时可能涉及到贷款额度的调整问题。若您拖欠债务而导致起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导致购房纠纷,会出现何种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与按揭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也都具有违约责任的条款。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往往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借款人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足额还款,按揭银行就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或者依法处分抵押房产等。在实践中,由于按揭贷款法律关系中开发商往往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性质,按揭银行面对借款人不按约还款的情况,通常因阶段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在购房者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办妥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以前,按揭银行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抵押权,贷款合同签订时的抵押登记备案,也不过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一种预告登记。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按揭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以前,按揭银行的抵押权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实践中,在购房者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办妥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的贷款阶段,按揭银行往往要求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或者拒绝继续还款时,按揭银行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向银行清偿贷款。  随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从购房者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交给按揭银行收押之日起,按揭银行才真正具有了我国《担保法》意义上的抵押权,这时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也往往得以解除。一旦出现借款人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抵押权人(按揭银行)则可依据我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抵押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并对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实现其抵押权6根据建设部2001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5)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并且,当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因此,一般情况下,银行处分抵押房产,借款人要承担价格偏低、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较多等后果,损失是很大的。从这个角度说,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并申请按揭贷款时,应合理评估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资信状况,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切记量力而行。  近年来,购房者因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拒不还款的现象日渐突出,购房者往往在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时以拒绝继续偿还银行贷款而让开发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方式与开发商进行对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购房者与按揭银行的借贷合同关系和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应通过与开发商的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而不应影响到购房者作为借款人与按揭银行的借贷法律关系。诚然,购房者不偿还贷款,在其未取得房地产产权证明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向银行履行连带还款义务。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购房者追偿。也就是说,银行债务最终还是只能由购房者(借款人)来承担。因此,购房者(借款人)在与开发商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应就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单独处理,而不宜影响到银行贷款的偿还。购房者以拒绝偿还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对抗开发商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这不仅难以达到任何效果,更重要的是,如此行为,最后受伤的往往只会是购房者自己。
房屋按揭办不下来,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按揭办不下来,能否解除购房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首付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但如果在6个月后,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房按揭纠纷怎么处理
在购买房屋采用贷款方式支付时,可能出现争议。针对此类问题,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来协商处理;若当事人对于和解或调解方案不满意,亦或是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约中的相关规定,向行业内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最近我想办离婚手续,但是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纠纷中 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判断按揭房屋的关键因素在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房屋产权取得的时间。如购房人在婚前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是为了还贷而将房屋的所有权抵押给银行,和银行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夫妻用共同房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这在理论上也是符合不动产的公示原则的。同时银行和债务人(按揭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也是符合债务转移的理论的。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并不改变该房屋个人房产的性质,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若一方在婚前办理按揭手续,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在婚后才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属于个人房产。因为根据我国的房屋预售登记(鉴证程序)使债权具有了特定性或对抗性,由该预售合同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只限于该预售合同上的债权人。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的信赖,以及该房产权利的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房产。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或者双方对所购房屋为共同共有约定在先,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房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因为该出资行为在婚前,所以非产权登记名义人一方应对自己出资行为并非赠与或借贷进行举证。
怎样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的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样处理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的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商品房按揭纠纷中涉及的合同关系在通常的商品房按揭纠纷中,一般存在着四个合同,即、按揭贷款合同,通过购房人与按揭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中的抵押、回购的具体条款加以确定的抵押和保证担保合同。审理商品房按揭纠纷案件,必须
首先明确这些合同及其体现的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司法实践中,普遍的观点认为,按揭合同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不具有性,随主合同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
(一)按揭合同不应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首先,合同目的相对。按揭合同的目的是借贷资金,购房合同的目的是购买房屋,两合同追求的目的并不具有依附性,是各自的。
其次,两者所生之的范围不具有依附性。从合同所生之债务以主合同所生之债务为发生依据和限额,而按揭合同所生的债务可单独产生,双方是相对的。
第三,购房合同的无效、可撤销并不必然导致按揭合同的无效、可撤销,只会影响到按揭合同的抵押担保标的物发生变化,并不实质影响到资金借贷关系。银行贷出资金,主要考虑的是购房人的资信状况,即使购房合同有瑕疵,导致抵押担保存在问题,但如购房人资信并未下降或又能提供其他担保,则并不影响银行资金安全,银行也不会必然要求解除按揭合同,银行、购房人对按揭合同的解除有选择权。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出发,应确认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的。
(二)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应是的从合同,以借款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但应明确,该主合同是银行与购房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而非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三)购房合同通常与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无关,但如购房合同无效,特别是买卖的标的物属不得抵押的财产,购房人与开发商恶意串通以损害银行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则将导致这两个担保合同无效。
二、商品房按揭纠纷解除合同的认定房地产价值巨大,不应轻易解除合同,使购房者能够转嫁市场风险。同时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经合法登记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按揭银行的利益遭受损失。考虑到其标的物价值大,影响大,涉及当事人复杂,各方利益重叠,标的物又成抵押标的,对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不能轻易解除。但也有人认为,应参照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购房合同不经银行同意不得解除,这在外资银行中是一种普遍看法。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英美法中,按揭是转让所有权的担保,在未清偿完债务前,与所有权有关的一切不动产权益都属银行,发生诉讼时银行是以房地产所有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未经银行同意当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我国的按揭实质上是抵押担保,开发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在预售登记后购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权,这两种权利共同指向的标的物同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标的物,开发商、购房人同意将该标的物抵押给按揭银行,同意按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共同作出抵押的意思表示,应为按揭合同的实质上的共同抵押人。解除合同实质上是在共同抵押人之间发生权利转移,并不影响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双方当然可以行使权利,解除合同。但考虑到按揭合同的特殊性,在解除合同上要更加慎重。
在下列情形下,购房者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害,可允许购房者解除预售合同: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如“附近一百米内有名校”等等,则如未符合,一般情况只应视为违约,不应解除合同,因合同的居住目的尚能达到;但如该广告要约非常明确,如“可入户口”,却又未能履行,而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仅为居住,还因受广告内容吸引,有强烈意愿要求满足广告要约的内容,此时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对此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购房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按揭合同呢?鉴于两者是联系紧密的相互的合同,在购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并非必然解除,而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银行、购房人均不主张解除按揭合同,则不应解除。如银行主张解除,但购房人能另行提供等额担保,并无严重违约也不应解除合同。
如购房人主张解除合同,银行不同意,则应分情况考虑:
1.如银行是发展商指定,提供按揭是购房人购房的前提条件,则银行与开发商关系紧密,其有监管款项用途之责,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认为银行违反了对合同项下的实质内容的严格遵守,另外购房人拒交贷款本息,也已严重违约,且此时购房人有严重对抗情绪,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意义,可判决解约。
2.如按揭银行是购房人自行寻找,与开发商无紧密联系,现借款已履行完毕,借款合同目的已达到,因按揭银行无过错,只是购房人违约,在银行不同意解约的情况下,应尊重守约方意愿,不应解约。如果按揭银行、购房人均同意解除合同,则应尊重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愿,可一并解除按揭合同。
3.如果事先合同有约定,解除按揭合同需经银行同意,则应尊重约定,一般不应予以解除。但在烂尾楼的情况下,考虑到合同基础的严重丧失,可由参照情势变更原则予以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按揭纠纷解除合同后款项的返还解除了预售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必然涉及到款项的返还。商品房预售按揭中,款项的去向是银行贷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购房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权利人只能向其有合同关系或法定关系特定人主张权利,因此对于款项的返还,应为:
1.开发商向购房者返还全部购房款,包括购房者自付款项和从银行贷款所获得的款项。
2.购房者向按揭银行返还所借款项本息,但应扣除其已偿还的款项本息。开发商如签署了回购担保等保证条款,则应对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因烂尾楼而解除合同,如按揭银行是发展商指定,在款项的返还时,应考虑到银行作为发展商的开户银行,控制资金流向,其未尽到监控义务,对烂尾楼的产生有一定责任,可在款项返还时,适当减少违约金、利息等小业主的支付款项,平衡各方利益。在款项返还过程中,也要注意维护按揭银行的利益,按揭的标的物是尚未建好的房屋,购房人尚未取得产权,其抵押的标的物严格意义上的产权还属开发商,购房人享有的是一种物权性质的,将此种权利进行抵押,开发商也同意在事实上将其享有的在建工程的产权抵押给银行,可认为这种抵押是一种事实上的共同抵押。因此,无论是否解除合同,将房屋的权利配置给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不应影响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在贷款本息未归还之前,房屋的抵押登记备案不应解除,开发商如果另行出售要经按揭银行的同意,否则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必须依有关司法解释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使抵押权消灭,银行对售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可考虑开发商向购房者返还的款项中,对属于银行本息数额内部分,将其视为抵押物的变价,银行可实现优先受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证有纠纷可以按揭吗
持有有效房产证明者可申请抵押贷款,审批前需经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综合评估,考量因素包括地段、建筑年代、面积及房屋状态等,评估结果直接影响银行提供的最高达房产价值70%的贷款额度。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叫购房贷款按揭如何申请贷款按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1世纪的今天,经济科技在这个时代大展拳脚,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带来了诸多问题:能源匮乏,疾病猖獗,环境恶化等等。然而,人口的剧增让我们不得不得面对的是住房的问题,人多地少,房价在当今这个时代也是被炒得水涨船高。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购房贷款按揭成为解决当今面临的住房问题的有效举措。那么,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呢?我们又如何去申请购房贷款按揭呢?
1.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
购房贷款按揭就是住房按揭贷款。它可以为购房贷款提供有效担保,是指购房者将已经所购买的住房抵押给其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这些模式的差别,将直接影响这些国家的居住发展水平,还会对相关的一些国家财政、法律、经济、社会、文化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2.办理购房贷款按揭的流程
(1)年满18岁,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2)如若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仍需要办理贷款来给银行判定是否给予贷款;
(3)对于男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55岁(具体事项应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4)贷款人应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异地按揭购房所需什么材料呢?
递交申请审批表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二)抵押或质押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三)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四)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五)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购房契约;
(五)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既然知晓材料,那么实际流程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应查明银行是否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其次,住房按揭贷款在被申请时,要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给银行。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和盖章。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银行。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您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被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怎么申请贷款按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怎么申请贷款按揭问题解答如下, 21世纪的今天,经济科技在这个时代大展拳脚,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带来了诸多问题:能源匮乏,疾病猖獗,环境恶化等等。然而,人口的剧增让我们不得不得面对的是住房的问题,人多地少,房价在当今这个时代也是被炒得水涨船高。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购房贷款按揭成为解决当今面临的住房问题的有效举措。那么,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呢?我们又如何去申请购房贷款按揭呢?
1.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
购房贷款按揭就是住房按揭贷款。它可以为购房贷款提供有效担保,是指购房者将已经所购买的住房抵押给其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这些模式的差别,将直接影响这些国家的居住发展水平,还会对相关的一些国家财政、法律、经济、社会、文化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2.办理购房贷款按揭的流程
(1)年满18岁,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2)如若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仍需要办理贷款来给银行判定是否给予贷款;
(3)对于男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55岁(具体事项应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4)贷款人应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异地按揭购房所需什么材料呢?
递交申请审批表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二)抵押或质押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三)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四)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五)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购房契约;
(五)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既然知晓材料,那么实际流程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应查明银行是否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其次,住房按揭贷款在被申请时,要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给银行。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和盖章。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银行。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您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被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如何申请贷款按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1世纪的今天,经济科技在这个时代大展拳脚,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带来了诸多问题:能源匮乏,疾病猖獗,环境恶化等等。然而,人口的剧增让我们不得不得面对的是住房的问题,人多地少,房价在当今这个时代也是被炒得水涨船高。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购房贷款按揭成为解决当今面临的住房问题的有效举措。那么,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呢?我们又如何去申请购房贷款按揭呢?
1.什么是购房贷款按揭
购房贷款按揭就是住房按揭贷款。它可以为购房贷款提供有效担保,是指购房者将已经所购买的住房抵押给其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这些模式的差别,将直接影响这些国家的居住发展水平,还会对相关的一些国家财政、法律、经济、社会、文化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2.办理购房贷款按揭的流程
(1)年满18岁,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2)如若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仍需要办理贷款来给银行判定是否给予贷款;
(3)对于男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不超过55岁(具体事项应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4)贷款人应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异地按揭购房所需什么材料呢?
递交申请审批表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二)抵押或质押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三)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四)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五)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购房契约;
(五)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既然知晓材料,那么实际流程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应查明银行是否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其次,住房按揭贷款在被申请时,要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给银行。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和盖章。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银行。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您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被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如何解除购房按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