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与物业工作人员之间出现纠葛时,业主可自行选择以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业主可寻求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以达成谅解;其次,可邀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或者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
此外,业主还拥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责任的权利。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业主的委托,依据该法第三篇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并针对业主对物业服务状况所提出的疑问给出及时准确的回答”。
因此,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该严格遵守政府依法实施的各种紧急处理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主动地参与相关事项的处理,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要停止履行。
所以,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无效的,买受人都可以实现退房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能否起诉物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