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什么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当我们购置的房产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解决:首先,我们可以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其次,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对开发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若涉及到商品房质量保修方面产生的争议,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自行妥善处理或者对他们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的时候,作为当事人,我们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组织专业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投诉。
最后一个解决方法是,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出现什么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房屋出现以下两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什么质量问题可以退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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