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房延期不交房能退吗
若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而买方也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多次书面催促之后,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仍然无法得到解决,那么任何一方若是请求解除这份买卖合同,都是应该受到法律支持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明确的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但在退房前需要先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如果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
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且这种情况退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期房延期不交房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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