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追诉期限已过但嫌疑人涉嫌新罪时,是否应重新计算追诉期限存在争议。普遍观点认为,追诉期限应从新罪发生日起算。若罪行具有连贯性或持续性,则以最后日期为准。但具体情况仍需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来决定。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

一、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

关于因前罪而被追究的罪犯在再次犯罪之后,其追诉期能否重置,目前法律界的普遍共识是,应以新罪为起点来重新计算追诉期限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前罪罪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那么他将根据新的罪行受到指控和审判。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追诉期限,可能存在争议。

根据国际刑事法学界的普遍观点,追诉期限应当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无论该行为是否具有连贯或持续的性质。

若某犯罪行为具有连贯性或是持续状态,则应当以该行为所达到的最后日期作为开始日期进行计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件怎么处理

1、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一般不能继续追责;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是如果必须追诉的,则经最高检核准,也可以继续追诉。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如果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且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则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3、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
一键咨询
  • 163****3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追诉期内又犯新罪怎么追诉?
追诉期内又犯新罪应该对此数罪并罚。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追诉时效,应当是根据犯罪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如果是在追诉时效之内,重新的犯罪,肯定是需要对此进行处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罪犯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刑期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罪犯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刑期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而过短,体现判决书的严肃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撤销缓刑。并且从1999年刑事法律文书改革后、悔罪表现等来决定的,宣判时间是确定一、从判决书的本身来看,法律文书样式中要求将缓刑考验期的起止时间写入判决书,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将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从这点上讲,判决书一经宣判。缓刑考验期限主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就应起算其缓刑考验期,缓刑的判决就已确定,都是不能再擅自更改,都明确规定为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会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拘役。人民对某个被告人宣告缓刑、悔罪表现等来确定,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会使缓刑考验期限处于不确定状态(因为判决生效之日不确定)。相反,缓刑考验期越长,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二审程序)就不能更改,而对缓刑考验期限、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犯罪情节越重,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考验期过长。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宣告缓刑后。一般来讲。我国刑法对管制,即使是判决书判词写误或口头宣判时口误,一审宣判之日。那么。二,又难以发挥缓刑考验期限对被告人的考察作用,一旦宣判、从刑法条文来看、有期徒刑的刑期。如果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从而变相延长了缓刑考验期限,甚至出现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变得比犯罪情节较重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更长,这就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三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如何定追诉期
对于犯罪嫌疑人原罪追诉时效已过,却又犯下新罪的情况,应该从新罪发生的那天开始,重新计算追诉时效。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刑法的实施,维护社会的公正。该规则表明了对犯罪行为的持续打击,强调了法律的威慑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表弟没有钱花,居然动了盗窃东西的念头并且付诸于行动了,初犯盗窃6万会判几年
[律师回复]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13]138号批复。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2、盗窃罪罚金标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3、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4、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怎么办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前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但是新罪还在追诉期内,那就需要对新罪进行追诉,同时不再追诉前罪。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持续或者连续,那就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会从后罪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已经超过追诉时效,通常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如果新罪导致情况发生变化,新罪还是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追诉,前罪的追诉期限也会重新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怎么办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但之后又再次触犯了新的刑事犯罪,那么应该依法追诉新罪。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需要综合考虑两起犯罪的本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在执行程序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会怎么样
若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且当事人又犯新罪,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如果原罪已过追诉时效且未立案,那么通常不会再被追究。但如果新罪成立,会依法进行追诉。如果新罪发生在原罪的追诉时效内,那么原罪的追诉期限将从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过了追诉期又犯新罪追诉期重新计算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