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私了还是立案处理?
鉴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类案件属于公诉范畴,因此其理应由国家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这个罪名主要针对那些在职期间通过利用职权之便,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员,按照涉案金额的大小进行区别对待。
若涉案金额在较大的规模内,那么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惩戒;反之如果涉案金额超过了规模巨大的限度,则需承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责并且可能会附加被没收个人财产的惩罚措施。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私企一般怎么解决
1、个人经营的企业可能是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因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所以个人经营的公司或者企业,同样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的问题,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本罪和贪污罪区别,具体为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私了还是立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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