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送的房子现在离婚了怎么办
在婚前实施房产捐赠行为时,针对所赠予之房产具体的处置方式应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若为夫妻间单方向对方做出赠与举动,假使房产所有权证书上已登记双方姓名,那么此房产便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倘若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理,其处理方式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处置。其次,假设经过赠与行为之后,房产所有权证书上仅出现受赠方一人的姓名,那么该房产便是依受赠方原有身份即为婚前个人财产,并归属至受赠方个人名下。再者,如有他人向夫妻中的某一方赠送房产,则这部分房产可视为被赠方在婚前行的个人财产,归属其个人所有;倘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要将此房产赋予婚姻中两方共享,那么这处房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赠送的礼物离婚要归还吗
一、不用,婚前赠与的财物应当认定为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若当事人在作出赠与的时候,各方面都是符合规定的,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就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之后也是不能要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赠送的房子现在离婚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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