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5-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婚姻廿载终将散,财产分割需公正。实物分割,保持财产效用;折价补偿,一方得物一方得金;价金分割,拍卖均分资金。离婚财产先协商,无果则诉诸法院。法院处理需考虑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保障土地承包等权利。双方应理智面对,合理分割,避免纷争。
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异时,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方式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第一种为实物分割方式,该形式便是在保证财产的效用及价值以及适用性不受任何影响的条件下,将财产进行实质上的分配处理。

换言之,夫妻中的各自主张依据双方在财产分割中所获份额而获取相应的财产权。其次,折价补偿方式则是由其中一方占有争议财产,同时另外一方则获得相当于争议财产一半价值的现金补偿。在这个环节,争议财产的具体价值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磋商确定;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估值,并以估值结果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最后,价金分割方式,即是将争议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的资金由双方进行平均分割。在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分割时,需要确保双方都不主张对争议财产享有所有权,且争议财产也无法进行妥善分割,或者在进行分割之后会损害其财产的效用、价值及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就离婚事宜而言,其双方所有的财产应优先依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反之,如双方协商无果,则需提交给人民法院裁决。

法院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到子女权益、女性权益及无责任过错方的权益,对于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也都应该依法给予特别保障与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婚20年了可以补结婚证

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以上的)补办结婚登记,具体怎么办,可咨询婚姻登记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就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双方有约定婚内协议的就可以按协议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只要是属于共同财产就可以由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就会由个人获得。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结婚20年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结婚20年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儿子20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20父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来处理,没有其他任何书面约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割。另外,在这里必须要提醒大家的就是,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哪怕孩子未成年,也无权分割父母的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再在一起同居20年,财产分割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结婚多久能分财产分割?
不管结婚多久都可以分割财产。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闺蜜和她老公刚结婚没多久,现在正在闹离婚,想咨询一下结婚20天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结婚20天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结婚20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20年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也是属于当事人婚前房产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和其他财产的分割问题跟夫妻之间结婚多少年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虽然事实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了20年,但是房产是20年之前当事人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上也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不能对房产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结婚分开能分割财产吗
没有结婚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先由双方协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若双方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只是恋爱期间居住在了一起,其实也可以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一个亲戚最近准备要离婚了,孩子已经二十岁,请问儿子20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不能分配)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子不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你家的房子不是送、继承的——只送给某个人的或只由某人继承的)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七条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结婚20年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