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队调解受害方大张嘴怎么办
在遭遇交通事故并导致伤员产生巨额索赔之时,受害方有权委托相关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最终依照调解协议中的金额予以相应赔偿。若对于赔付方式存在疑虑或不满,当事人完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法院裁决结果履行相应赔偿义务。针对对方试图以“讹诈”方式谋求不当利益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保持冷静,一旦事故发生,切勿惊慌失措,应立即拨打当地警方及保险公司电话求助,若伤员情况危急,则务必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等待警察到来时,您需要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其次,无需过早地接受对方关于和解事宜的意见;
再者,强烈建议请求警方对此事件做出明确的事故责任判定,然后根据判决结论,双方共同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此外,倘若自身拥有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保留了相关证据,应及时提交给法庭作为参考;
最后,当明显确定为事故责任方且伤势并不严重时,如果对方开出的价格较为合理,我们可以考虑私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警队调解一般会偏向谁
交警要按规定进行调解,不会偏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警队调解受害方大张嘴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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