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如何判定是否用于盈利

最新修订 |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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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无论是否实现盈利目的,只要数额较大,即构成挪用公款罪。若挪用公款用于其他用途,数额较大且逾期三个月未归还,亦视为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以1万至3万为起点,15万至20万为大额。案发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可宽大处理,但给国家和集体的损失应挽回。反复挪用公款,间隔不超过三个月,从首次挪用起算时间,未归还金额确定法律责任。
挪用公款如何判定是否用于盈利

一、挪用公款如何判定是否用于盈利

1.当挪用人将他挪用的公共款项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并购买房产进行租赁,一般的法律认定都会视之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

(1)若有人某私人进行营利活动而擅自挪用公款,且数额较大的话,一般都会被认定存在违法的挪用公款罪行。

(2)此处所述指的是大额公款被挪用来供某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启动资金,比如说某人或者他人将挪用到手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买房租赁,以此来当做他们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本金,或者存在银行里或者借给他人并从中获取个人收益等等,如果犯人在挪用公款之后,为了谋求私利,以个人名义把挪用的公款借给各种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以及团体使用的话,无论这些单位是否将他们挪用的公款用于了营利活动,都应该被判定为挪用公款供私自使用的营利活动,不得认为是归于公众用途,这里的挪用公款额度较大,一般本以挪用公款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始点,以挪用公款150,000元至200,000元为大额的数量起始点。对于此类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并无特殊要求挪用公款必须达到特定的周期时间,同时也并不要求行为人要真正实现其盈利目的。

然而,若行为人在案件被揭露之前已经部分或全额归还给本金和利息的话,可以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宽大处理;情节较轻者,甚至可以免去惩罚。

2.另一种情况下,当某人擅自挪用公共款项用于以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之外的其他方面,且其数额较大,逾期未能归还超过三个月,同样会被视为存在违法的挪用公款罪行。(1)这类情况下,挪用公款既需要满足一定的比例数额,又需要满足一定的期限。此处所说的大额同样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始点,以150,000元至200,000元作为大额的数量起点。(2)未还主要是指案件被揭发前的尚未归还的状态。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却在案件被揭发之前提前全部归还原金,那么可以考虑对其减小处罚力度,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的损失应当尽力挽回。挪用公款的数额庞大,超过三个月,尽管在案发之前提前清偿所有本金和利息,仍然只能从轻处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即行为人反复挪用公款,然后用后一次挪用的公款去偿还前一次挪用的公款,而每一次挪用的间隔期都不超过三个月,此时应从首次挪用公款开始计算时间。如此类推直至挪用行为结束为止。在法律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将按照最终未归还的实际金额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如何量刑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公款如何判定是否用于盈利”,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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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法》和《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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