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少岁截止
抚养费,乃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所肩负起的对未成年子女提供扶养照料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抚养费的原则性给付期间应当延长至子女成年。实际上,子女抚育费用的给付期限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
即原则期限与特殊期限。首先,原则期限通常会涵盖至子女年满十八岁之时。
然而,若子女年龄在十六岁之上但尚未达到十八岁程度,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能够成为其生活主要来源,且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标准,那么,作为父母,便可以考虑终止向其支付抚养费。其次,尽管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子女已经成年,但是如果父母依然具备经济负担的能力,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该类状况的结束时间亦需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大类:
(1)当成年子女失去了劳动力或者其劳动能力虽然还没有完全丧失,但是他们的收入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时;
(2)对于那些依然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成年子女而言;
(3)最后,当成年子女确实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以及生活条件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首先,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少岁截止”,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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