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被认为符合构成紧急避险所需条件的人群包括如下几类:
第一,紧急避险发生时间的要求:
即在危险正在实际产生或者即将变得无法控制之时,对于合法权益构成了生死攸关般的紧迫和直接威胁;
第二,紧急避险实施者主观意图方面的要求:
当事人必须对此刻正在发生或者即将降临之危险具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同时也需要期望通过避险措施来保护较高层次的合法权益;
第三,紧急避险所针对之对象方面的要求:
当事人需通过某种方式去损毁一项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更大范围的另外一个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紧急避险可行性方面的要求:
必须在确信无其他途径能够有效规避危险隐患之时,方可容许执行紧急避险措施。
《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