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要离婚该先怎么办
若当事双方向能针对包括离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共同财产分割等诸多关键议题上呈现出一致性看法且能够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则可由双方亲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乃至详尽明确的离婚协议至任何一方当事人书面表达为其常驻户口所居地行使婚姻登记职能的政府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以期圆满完成离婚事务的办理。
若无法在钥问题上达成一致,欲离婚一方可选择向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矛盾冲突。
如有需要,也可将受理地设在被告最近实际居住地或者与之紧密关联的地点,但须注意原告方需优先考虑被告实际常住地方案,即所述被告实际居住地区域的法院拥有优先管辖权。
假使法院审理后确认双方夫妻关系已破裂,有权做出判决要求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要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1.协议离婚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要离婚该先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