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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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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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注册需满足条件:至少两名合伙人承诺遵守法规,且至少有五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不低于十万人民币,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形式,则每位合伙人出资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
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评估公司注册的必要条件包括:

必须拥有至少两名致力于遵守此项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以及拥有五名或更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此基础上,作为合伙人实际上已支付的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如果采用了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方式进行设立,那么每位合伙人实际支付的出资总额则不得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前款规定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产评估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第十六条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

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

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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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1、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2、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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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法定条件,依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首先必须确定名称,有了名称才可能为社会所承认,才能与其他服务机构相区别,这也是《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组织机构是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内管理有关事务及对外代表该机构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的总称。没有组织机构,也就无法从事正常的中介业务活动。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首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有一个服务场所,不能是“皮包公司”,
其次该服务场所应相对固定,不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中介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没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作后盾,中介服务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从而失去其应有的价值,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五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自己做资产评估多年,几个同事打算一起出来开公司,了解一下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审批依据
  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股东;
  
(二)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股东);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
  
三、股东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二)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三)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四)非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自然人担任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从事会计、财务、经济、管理、法律、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以下简称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管理工作八年以上,或具有上述专业高级职称;
  
4、职业道德良好,未在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中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刑事处罚;
  
5、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6、所持资产评估机构出资额应当低于股东平均持股水平,且不得高于10%;
  
7、参加过资产评估协会举办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
  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应当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二)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五、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条件
  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六、法定代表人条件
  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该机构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股东担任。
  
七、审批程序
  
(一)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做出决议,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二)按申请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材料目录和参考文本格式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资产评估协会一份。
  
(三)省财政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加盖省财政厅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材料齐全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开始受理。
  
(四)省财政厅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材料中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名称、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披露。
  
(五)省资产评估协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中须由协会负责核实的内容提出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
  
(六)省财政厅自受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省财政厅做出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
  
(八)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注册登记后,应当向省财政厅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省财政厅备案。
  省财政厅依法做出不予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九)省财政厅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将批准文件及申请材料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省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财政部发现审批不当的,责令省财政厅纠正。
  
八、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合并或者分立后新设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设立手续。
以上是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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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什么?
评估机构的设立除了要遵守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上的一般性要求外,还要符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特定要求。在设立评估机构之前,应当在备案前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经过依法登记之后,领取营业执照,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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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想成立一个以房地产估价为主营业务的评估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一、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条件为(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2名以上(含两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低于60%;
7、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二、申请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条件及程序
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和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须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
3、验资证明复印件及验资报告(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与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7、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8、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效的证明;
1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1
1、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还须随机抽查最近年内申报机构所做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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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资产怎么评估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申请破产清算的话,由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进行评估。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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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公司的设立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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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如何评估?
公司固定资产评估的程序是:收集有关资料、调查有关情况、核查资产、确定评估方法、计算评估值、编制评估报表等,对于公司固定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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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伙公司资产如何评估
散伙公司资产评估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评估,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其中,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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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普通公司的设立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普通公司的设立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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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
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遗嘱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
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市区丧偶独居的老王有一儿一女。去年7月,老王患病住院,只有女儿一直伺候在病床前,为照顾父亲,女儿还辞掉了工作。两个月后,老王病危,急忙将女儿叫到床边,口授遗嘱,自己的全部财产由女儿继承,当时有三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后来经过抢救,老王转危为安,病情渐消,并于当年11月出院,精神状况很好。
今年2月,老王遇车祸死亡。儿女处理完丧事后,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女儿认为应当按照老人去年所说的口头遗嘱办,而儿子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也有继承权,象这种情况遗产该怎样继承?
老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对老王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儿女两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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