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摆摊被城管扣车一般怎么解决
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随意进行摆摊活动并遭致城管部门的依法查处,当事人有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这类责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
首先是口头警告;
其次是酌情罚款;
再次是对违禁所得及非法财物予以追缴;
此外还包括责令相关企业或个人停工停产;对滥用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暂时扣留或是永久吊销;
最后甚至有可能面临长达十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以及由法律、行政规章所定制的其他类型的行政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六)行政拘留;
二、摆摊被城管扣车怎么处理
摆摊被城管扣车处理方法如下:
(1)摆摊被城管扣车可以将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正副本交给交警大队处理,然后取罚单交罚款;
(2)如果是违停的话,只收取违停费用100元,到停车场提车,并交停车费。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摆摊被城管扣车一般怎么解决”,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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