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拿房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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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房交接需准备以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拆迁安置协议。同时,注意妥善保管安置补偿方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请重视这些手续的办理与保管,确保房屋搬迁顺利进行。
拆迁房拿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拆迁房拿房需要什么手续

在提交拆迁安置房时,相关证件是必备之物,具体而言便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重要材料;

同时也不能忘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拆迁安置协议,此类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考虑到安置房安置补偿方案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重要性,我们也应予以重视并妥善保管。

诚望各位能够高度重视这些手续的办理与保管,以便顺利完成房屋搬迁事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拆迁房拿房产证需要交什么钱

1、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契税: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如果在120平方米以下包含120平方米,并且拆迁房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每平方,而且拆迁房内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包或1.0,只要拆迁房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拆迁房契税要按照拆迁房成交价钱的1.5%缴纳。如果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钱的3%。

2、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劳务费:每平方3元。

3、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登记费:拆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如果拆迁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00元的登记费;拆迁房面积每增100平方米的则需要加收10元。

4、拆迁房测绘费:拆迁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80元;拆迁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20元;拆迁房面积101-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60元;拆迁房面积201-3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200元。

5、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印花税: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的0.0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房拿房需要什么手续”,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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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听证和异议:
用好法律赋予你的参与、听证的权利。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阶段,你有权申请听证、提出异议;在房屋评估阶段,你也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并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合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只知道消极抵抗,这是没有一点作用的,只会越来越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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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承租人不能拿全部拆迁补偿款,只可以拿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多缴纳的租赁费、临时的安置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同时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房屋拆迁手续有哪些,房屋拆迁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程序如何规定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十、强制拆迁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就拆行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将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被拆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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