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中故意拖延时间,可向检察院或公安行政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公安机关应迅速审查案件及线索。审批后,移交法院并告知涉案人员。不予立案需送《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可复议,公安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决定。
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

若公安机关拖延案件迟迟未予审理与处理,可以寻求向所在地区的检察院提起申诉或投诉,亦可直接向相关的公安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面对受理的案件,以及发现的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公安机关皆应迅速展开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工作。

经由严格审批后,针对那些属公民告知方才得以处理的案件及被害人拥有充分证据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所有相关的案卷资料及其证物,移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并须事先告知涉案人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对于有控告者参与的案件,若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调查,则必须编制《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接到控诉人的权益主张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如期送达控诉人。

对于控告人对此项决定表示强烈不满且加入复议申请的情况下,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控告人知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重伤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非法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身体权益被损害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一旦受害者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那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算拖延执行刑法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算拖延执行刑法,对此是没有规定的,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理刑事案件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如果刑事案件比较复杂的,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若是依旧不知道的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官拖延时间办案的处理
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原告怎么拖延开庭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拖延开庭时间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三)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证人,发现了新的证据线索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收集、调查新的证据,并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重新予以鉴定、勘验,或者已有证据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四)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以便准备充分的资料参加诉讼,而向人民提出。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认为需针对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作应诉准备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时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故意拖延开庭时间怎么办?
法院故意拖延开庭时间的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要法院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结案件,可以向法院监察室或者检察院反映,请求他们进行监督。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就难以认定是故意拖延,因为主办法官在一定程序上有自由安排工作的权限。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发包人拖延结算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对于发包人拖延结算该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是承包人在工程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形。对于发包人来说,拖延工程价款结算,不仅能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同时也能规避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当承包人遇此情形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价款呢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价款不结算,不交付的工程项目。
根据《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同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各地建委一般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业主和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后,方可备案或者办理权属登记。承包人可坚持先结算工程价款,再移交工程项目。
确定了具体的竣工时间及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仍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干预此事,但更主要的方法是将发包人告上法庭,利用法律途径来催收工程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29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拖延病情,延误治疗,护理监护不到位导致病人死亡
[律师回复]
1、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2、处理医疗纠纷程序,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给我看一下: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4、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5、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案件批捕延长是什么意思?
案件批捕延长是案情复查,需再侦查后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期拖延索赔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期,是建筑工程的核心问题之
一,可以讲没有不重工期的建筑工程,任何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前,都会对工期进行约定。但在实际施工中,导致工期拖延的情况很多,可以预见的不可预见的都有,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大暴雨等导致工期拖欠。一旦出现拖延,就会造成损失,谈不拢时就会出现纠纷。就会要求索赔。
在建筑工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但承包人要是不清楚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的话,就可能会出现少索赔、漏索赔的现象,导致自身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
因发包人原因,如拖欠进度款、没有按时提供原材料等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工期拖延索赔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工期拖延索赔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期,是建筑工程的核心问题之
一,可以讲没有不重工期的建筑工程,任何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前,都会对工期进行约定。但在实际施工中,导致工期拖延的情况很多,可以预见的不可预见的都有,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大暴雨等导致工期拖欠。一旦出现拖延,就会造成损失,谈不拢时就会出现纠纷。就会要求索赔。
在建筑工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但承包人要是不清楚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的话,就可能会出现少索赔、漏索赔的现象,导致自身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
因发包人原因,如拖欠进度款、没有按时提供原材料等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法院故意拖延清算时间怎么办?
如果法院故意拖延清算时间的处理方式是:此时是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人民法院承担责任。申请延长审限的条件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的数量,并明确规定申请延长审限须报请主管院长审批。申请人在申请时要说明不能如期结案的原因及拟结案日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离婚恶意诉讼拖延时间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恶意诉讼拖延时间怎么办
1.离婚的定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的具体流程
离婚案件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会出判决书,出判决后,对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
第二次,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
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 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后二审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 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
3.具体解决办法
离婚诉讼一般耗时长。男女双方第一次离婚时,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也可能判不予离婚。婚姻是一件大事,它涉及到金钱与情感。对于对方故意拖延时间不离,如果你们涉及财产分割,建议冻结其相关财产,这样被告方就会紧张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