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
若公安机关拖延案件迟迟未予审理与处理,可以寻求向所在地区的检察院提起申诉或投诉,亦可直接向相关的公安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面对受理的案件,以及发现的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公安机关皆应迅速展开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工作。
经由严格审批后,针对那些属公民告知方才得以处理的案件及被害人拥有充分证据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所有相关的案卷资料及其证物,移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并须事先告知涉案人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对于有控告者参与的案件,若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调查,则必须编制《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接到控诉人的权益主张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如期送达控诉人。
对于控告人对此项决定表示强烈不满且加入复议申请的情况下,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控告人知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重伤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非法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身体权益被损害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一旦受害者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那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故意拖延时间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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