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贷没还清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如房产仍有未还清之贷项且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首先需由夫妻双方自行沟通协商,明确离婚之后该房屋的所属权究竟倾向何方,而至于房产余生的贷项,即由获得房屋所有权之人承担。
然而,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据房产的总价值以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相应的财产补偿。
若协商无果,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结果。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共财产中,房产的价值与归属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夫妇,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不同,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夫妻双方都表示坚持拥有房产所有权,并且愿意按照市场竞价方式来决定所有权归属时,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二)若其中一方始终坚持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法院将会委派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承认其所占有的房产所有权,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出售,然后再将售出所得的款项进行分配。
当离婚时,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子产生争执,且彼此无法达成共识的夫妇,法院不宜直接裁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暂令由当事人暂时使用。
只有待当事人在获得完全所有权之后,对于任何存在争议的问题,皆可
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需求。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结婚之前,一方向银行签订了遣产买卖合同,自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首期付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婚后夫妻共同用全部的财富偿还贷款,最终使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的那方名下的情况。
此时,如果夫妇在离婚时因为如何划分这处不动产而难以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该不动产归属于那位曾经支付首付之人所有。
然而,尚未还清的贷款则仍视为该人的个人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双方婚后所共同偿付的贷款本金以及因此所带来的财产增值部分发生纠纷,离婚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人员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贷没还清的房子能卖吗
房贷没还清房子,有房产证,且房屋没有被限售或者限售时间已过的,是可以卖的,但是,房贷未还清的房子,房屋产权的状态是抵押,而有抵押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有房贷的房子想要出售,需要还清房贷,解除抵押才行。如果业主没钱还房贷也不用担心,可以和购房者协商,用购房者的首付款帮忙结清房贷。
房贷没有还清的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贷没还清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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