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贷款没还清如何分割
在涉及尚未偿还完贷款的房产进行离婚析产过程中,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该房产尚未取得所有权证书,则通常情况下不可以将其所有权进行分割,而只能够明确确定其使用权;
如果该房产已经成功取得了所有权证书,且系一方当事人于婚前购置并于婚后勤勉还款,那么就必须依据双方协商结果来决定如何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若协商无果,则需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将该房产判归登记在案的一方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产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贷款,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不需要分割。
具体方法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
(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房产贷款没还清如何分割”,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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