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如若遇到交通事故却遭到对方拒绝理睬的情况,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尝试联系负责该次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请求其协助处理此事,倘若他们对此置之不理,您便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找到负责此次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请求他们出具关于交通事故的详细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您需提及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部门将会为您完成这些准备事宜。
接下来,您将有机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您务必提供事故对方就医的发票和账单,以及您给予对方以及交警部门的收据等重要证据。
此外,还需要交警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作为补充。
最后,如果在收到诉讼通知后,对方仍然未履行法院判决,那么法院有权在规定时限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例如,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控其银行账户,并进行全面冻结。
如此一来,既可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也能起到警示作用,敦促对方尽快配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