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事宜,具体涵盖范围包括:
在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用于办理丧葬事宜所需支付的有关费用,同时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以及对于受害者遗孀及子女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受抚养人支付的生活费用,以及因这起悲剧所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关于处理交通肇事罪行方面,如果有如下任何一项情况,那么肇事者都将依法判处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以拘役:
首先是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一人死亡或者至少三人重伤并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
其次是在同一次交通事故当中导致多人死亡,但肇事者仍然需要对所有伤亡负责的情况;再有就是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达到了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犯罪者主要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力进行赔偿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全责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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