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了没钱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若因交通事故欠缺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且存在保险的话,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首先,被保险人可在保险责任范畴内申请进行赔付;
其次,也可寻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先行垫付处理。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身亡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均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而当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这些费用进行垫付之后,它们将有权利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追讨相应款项。
如若事故涉及交通肇事并导致伤者急需治疗,但又无法筹集足够的财务支持垫付医药费用,那么可以依据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应对:
,1.伤者本人可以选择先行垫付所需的医疗费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若伤者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他们便可依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责任限度之内先行垫付医疗费。
3.即便伤者并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可以通过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寻求援助,以便于实现医疗费用的先行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被车撞了轻伤如何赔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轻伤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车撞了没钱垫付医药费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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