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正在偿还贷款房屋的问题,则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如若涉及ISBN贷款购买的房产商品房,我们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提前还清所有贷款,然后由其中一位当事人有权选择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需要将相应的还款金额支付给另一方作为补偿;
其次,也可以选择双方或其中一人继续承担贷款责任,直到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为止,之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屋的最终所有权问题。
其次,如果在结婚之前,某一方已经签订了房地产购买合同,并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在银行申请贷款,而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贷的义务。
那么当伴侣离婚时,对于此类房产的处理,在没有产生争执的情况下,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但若出现争议性问题,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做出裁决,即规定这场房产属于最初提出购买请求的这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负债。
此外,在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负担的费用及其所附带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之时,应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配的原则,由购买房产的那一方相应地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还没还完贷款的住房可以更名吗
不可以,有贷款的房屋由于抵押给银行,所以未还清贷款的民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
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
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时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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