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

最新修订 | 2024-05-1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车辆商业险为私家车提供全面保障,但保险公司可能因某些情况拒绝理赔。包括非法改装、擅自改变车辆用途、高风险驾驶、发动机涉水操作不当、轮毂刮擦、未按时年检和驾驶员证件失效等情形。车主需了解保险条款,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在需要时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

一、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

车辆商业险乃是为私人轿车量身定制的一种全方位保障措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某些特定场景下,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负起应有的理赔责任。

以下,我们将剖析车辆商业险为何被拒赔,具体包括六大方面内容:

首先,车辆经过非法改装后的损失并不包括在内,这里指得并非是车辆出厂时自带的设备,而是经车主自行增设或者添置的部分。

然而,车主们仍然可以通过购买其他相关附加险种的方式来填补这一空缺。

其次,拉黑活、从事收费的顺风车服务等行为皆属于擅自改变车辆用途的范畴,若车主在未事先告知保险公司的前提下,擅自更改车辆使用性质,无疑是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此理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涉及到上赛道比赛、测试行驶等高风险驾驶行为的事故,保险公司同样可以免责。

所谓竞赛,即被保险机动车作为赛车参与各类车辆比赛活动,包括以参赛为主要目的的训练活动;

而测试,则是针对被保险机动车的各项性能指标以及参数进行精确测量或实验。

接下来,当发动机因涉水操作不当而受损时,切勿强行启动发动机,应当立即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等待专业人员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此外,如果只是单纯地刮擦了轮毂,那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已经明确指出,此类情形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法对此类损失予以赔偿。

最后,车辆未能按时进行年度检验也是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常见原因之一。

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只有在车辆符合标准的情况下,保险才会生效。

对于那些未能按时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保险公司只能视其为不合格车辆。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车主已经购买了保险,也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责任都将由消费者自身承担。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条款的要求,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且证件须按照规定进行审验。

否则,该驾驶员便被视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绝理赔。

目前,对于C1驾照而言,首次年检周期为每6年进行一次,而第二次年检则可延长至每10年进行一次;

至于B1驾照,则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审验。

因此,广大车主朋友们务必仔细阅读自己的驾照上有关有效期的相关信息,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驾照失效,从而影响到自身的行车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保险公司拒付诉讼费合法吗

保险公司拒付诉讼费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就是合法的,否则不合法。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
一键咨询
  • 138****2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2、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3、被保险人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即 保险法 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拒赔一般有什么原因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2、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3、被保险人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方面:违反告知义务;保险欺诈;故意行为等。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动车交强险退保原因有哪些
交强险退保的原因包括重复交纳交强险,机动车已经被依法注销,投保机动车经公安机关的证实已经丢失,机动车因质量问题被厂家回收,机动车因某些特殊原因已经办理停驶等情形。总之,有正当理由才能办理交强险退保。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超额保险的原因有那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标的本身的状态及面临的风险已经有所变化,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保险合同终止权。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五)因解除而终止
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1.约定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协商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4.裁决解除。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时,人民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生车祸的原因是超载保险理赔吗
因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理赔责任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交强险拒赔的情形,类似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超载不属于交强险的拒赔范围。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房屋买卖风险转移的原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两方面约定买卖双方权利转移和转移占有,归纳起来就是在两个方面对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1、就房地产风险责任的约定:让买卖双方选择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买家)。所谓风险是指如房屋发生地震、火灾、水宅等风险灭失或有损失等。如买卖双方选择权利转移之日起风险转移则意味着从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当日,房屋一旦发生任何的风险灭失,如失火等,则损失由买家承担。而这个时候可能买家尚未拿到房屋,房屋尚在房东的掌控之下,甚至还由房东在使用,但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只要双方的合同中已作此约定则房子一旦发生风险就由买家承担所有的风险损失。还不要说如果房东如因其他纠纷在过户后被查封拍卖之情况。就我国现有规定,在买家是善意第三人,房屋产证已办出的情况下,如原房东方有纠纷需要冻结财产,不大会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卖。但除此之外,产证尚未办出时,即使已经过户,仍可能因原房东的原因被查封拍卖。所以如果选择权利转移就转移风险就意味着可能要为还不是自己的房子承担20多天的风险。
2、就有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支付的约定:在格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单独以附件四的形式对这些费用进行约定:即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这两个点来区分上述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的消费者对此都没有什么概念,也是随便选一个。其实在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房东是要等到买家支付所有房款后才将房屋交给买家的,有些甚至要求延迟交房,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权利转移时为费用分割点就意味买家要为房东多承担一段时间的水电等房屋消耗费用,没有必要,完全可以选择转移占有时为双方费用的分割点。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在这份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风险转移有两种:一种是权利转移,一种是转移占有。由于是在政府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有这两种方式,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两种都可以,没有关系,就随便选了一个或则不选。
以房产权利转移来说,从法律内涵上来说是是指房产权属的转移,即房产权利人从房东名下转到买家名下,而我国房产又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以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标注为准来确定权利人。而上海市格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对此又有了更明确的约定即:“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即将权利转移的时间以交易中心申请过户之日为标准,而不是以产权证办出之日为准。
以转移占有来说。从法律内涵来说是指标的物被交接,占有权归买家使用。以房产来说,即房东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把钥匙交给买家,允许买家占有使用该房屋。
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标的本身的状态及面临的风险已经有所变化,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保险合同终止权。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五)因解除而终止
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1.约定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协商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4.裁决解除。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时,人民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险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车险保险公司拒赔的处理方式是:向当地保监局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我国的机动车险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标的本身的状态及面临的风险已经有所变化,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保险合同终止权。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五)因解除而终止
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1.约定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协商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4.裁决解除。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时,人民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情况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情况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身有部分车漆脱落或腐蚀,保险公司是否又能索赔?同样的,由于没有责任方,当爱车无辜被划,保险公司是很难赔付全款的,也就是说,当车主无法找到肇事者时,只能得到7成索赔。而关于车身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外表损失,保险公司会称之为自然损坏,不予赔偿的。
情况
三:高温时节遇上爆胎
由于持续高温,车主在长途行驶中突遇保胎似乎不足为奇,然而保险公司索赔却引人争议。一般,高温天气引起的爆胎,会有两种理赔结果,若是因爆胎引起的轮胎或者钢圈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会以汽车零件的自然老化为由而有可能拒绝索赔,但如果是因为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为此埋单。
情况
四:事故发生时未通知保险公司
有这样一种情况,车主在行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且全责方在车主本人,如果在发生事故时,车主仅向交警报案了,而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待事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多半会拒赔。
按照索赔流程,车主在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后,需在48小时内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管当地交管部门会做责任认定,若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定损,赔付金额则无法计算,保险公司因此有权拒赔。
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
首先,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打电话,也可以直接去。
2、保险公司应主动出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进行定损。
其次,如果
1、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要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及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
2、可以修理事故受损车
3、投保人修车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车
4、也可以自己找任何专修厂修车
5、投保人将修理厂出具的修车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到保险公司。
6、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偿。
7、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赔偿金。
再次,
1、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之内对受损车定损,投保人在车辆定损没做完之前不能修理车辆。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事故车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损的费用和工时费用。
3、投保人如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4、如果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
5、保险公司应出具拒赔通知书
6、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
1、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出具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的,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交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情况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情况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身有部分车漆脱落或腐蚀,保险公司是否又能索赔?同样的,由于没有责任方,当爱车无辜被划,保险公司是很难赔付全款的,也就是说,当车主无法找到肇事者时,只能得到7成索赔。而关于车身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外表损失,保险公司会称之为自然损坏,不予赔偿的。
情况
三:高温时节遇上爆胎
由于持续高温,车主在长途行驶中突遇保胎似乎不足为奇,然而保险公司索赔却引人争议。一般,高温天气引起的爆胎,会有两种理赔结果,若是因爆胎引起的轮胎或者钢圈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会以汽车零件的自然老化为由而有可能拒绝索赔,但如果是因为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为此埋单。
情况
四:事故发生时未通知保险公司
有这样一种情况,车主在行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且全责方在车主本人,如果在发生事故时,车主仅向交警报案了,而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待事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多半会拒赔。
按照索赔流程,车主在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后,需在48小时内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管当地交管部门会做责任认定,若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定损,赔付金额则无法计算,保险公司因此有权拒赔。
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
首先,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打电话,也可以直接去。
2、保险公司应主动出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进行定损。
其次,如果
1、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要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及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
2、可以修理事故受损车
3、投保人修车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车
4、也可以自己找任何专修厂修车
5、投保人将修理厂出具的修车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到保险公司。
6、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偿。
7、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赔偿金。
再次,
1、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之内对受损车定损,投保人在车辆定损没做完之前不能修理车辆。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事故车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损的费用和工时费用。
3、投保人如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4、如果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
5、保险公司应出具拒赔通知书
6、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
1、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出具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的,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交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有什么原因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