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有福利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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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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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内,新员工享有多种福利待遇,包括薪资待遇不低于同一岗位最低档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会缴纳社保费用,提供就餐补贴,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员工有福利吗

一、试用期员工有福利吗

在试用期内,本公司将给予新进员工以下诸多福利待遇:

他们的薪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工作岗位中最低档次的薪金金额或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金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能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我们还会为这些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我们会依据他们的出勤状况来提供相应的就餐补贴。

并且,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以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为每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在试用期员工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就需要对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一般指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员工有福利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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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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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能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试用期员工能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可以,只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且该公司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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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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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可以,只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且该公司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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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利分房的员工,有福利吗,有补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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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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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但是若两处位置相隔不远,您通过交通车、公交车等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到达新址上班,属于合理工作地点变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您服从安排,到新址上班,或者用人单位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根据员工情况,采取开通交通车、修建职工宿舍、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向您提供工作便利与工作环境,在地理位置合理的情况下,您也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搬迁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发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属于自动辞职,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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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福利章程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讼。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公司章程使股东相互之间受约束。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受约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然而,董事、监事、经理是否对股东直接负有诚信义务,则法无定论。一般认为,董事等的义务是对公司而非直接对股东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能对董事等直接。但各国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确定上述一般原则的同时,也承认某些例外情形。当公司董事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公司章程的职责使股东的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提出权利主张。有的国家的法律对董事、股东的某些直接责任作了规定,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问题,也没有规定股东的代表诉讼。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为了适应境外上市的需要,与境外上市地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协调,规定了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直接的诉讼权利。该《必备条款》第7条还将公司章程的效力扩大至除董事、监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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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辞退的福利能扣吗?
是不能扣除的。不管员工是否在试用期期间,员工所可以获得的福利和相关的薪资待遇都是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借口或者手段进行克扣的,如果出现了被辞退的情况的,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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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职退养人员的福利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
2、由于要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才能核定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规定在计算基本生活费时,职工离岗退养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标准计算。
3、对基本生活费低于2200元/月的,按基本生活费+2200的平均值,作为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
4、所有退养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600元。
5、退养人员生活费待遇,从签订离岗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二、离岗退养人员管理原则
1、各单位应按照111号令的规定,遵循“尚差五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原则,开展职工离岗退养的相关工作。
2、单位对退养人员应建立管理台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3、已批准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重新上岗,也不能返聘使用。
4、各单位应加快内部岗位和人员的调整和整合工作,创新劳动组织,充分使用好在岗人力资源,减小因人员退养对当前工作的影响。
5、对于离岗退养人员,按单位人均基本工资和退养人数,核减单位基本工资,事业部、生产厂和子公司的业绩工资基数不变;其他单位业绩工资基数年内不作调整,次年按生产单位每减少1人带来的人均业绩工资基数增量予以调整(不减人单位不享受该基数增量)。
6、集团公司对退养人员生活费单列,各单位据实发放。
三、其它补助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变,仅按新的生活费补贴标准对应原标准补贴额进行补差。
2、201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养的,按本办法确定的离岗退养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重新计算离岗退养生活费,如有差异,按就高原则执行。两类人员新的生活费待遇标准,从本办法下发的次月起执行。
3、离岗退养职工可按离岗时上年工资收入,确定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后期原则上不作调整。
4、在后期集团公司工资总额有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记载额度。对担心影响当期实际收入,不愿提高缴费工资基数水平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单位在签署意见后转人力资源部办理。
5、离岗退养职工生活费核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在集团公司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生活补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下降时,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待遇不减。
6、办法中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及标准,仅限在当年当月满足退养条件并在当年当月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若由于个人原因,满足退养条件时未办理退养而在以后办理退养的生活费待遇,将根据情况下调生活补贴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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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享受什么福利,试用期有哪些福利
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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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员工的福利什么需征个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国税函【2009】3号文中的福利费范围问题?
问题:文件中的列举内容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目前有的税务机关执行时是按全部列举来执行的,也就是文件中列举的内容可以做为福利费在限额中扣除,不在范围内的内容,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 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仅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提问中提到的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目的,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发给员工的福利哪些需征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国税发【1998】 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问题:现在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和生活补助等职工福利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解析】《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所解释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含义,仍然不包含参加社会统筹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用。因此,此类离退休人员福利费会计上列支为职工福利费了,仍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在税务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提示】国税函【2006】382号中“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国税函【2006】526号)中“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的四项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7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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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是不是福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是不是福利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一、公积金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二、提交材料:
1、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三、办理五险
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四、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
1、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
3、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是不是福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是不是福利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一、公积金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二、提交材料:
1、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三、办理五险
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四、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
1、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
3、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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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员工福利,员工福利有哪些?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福利的内容很多,各个企业也为员工提供不同形式的福利,但可以把各种福利归为以下几类:补充性工资福利、保险福利、退休福利、员工服务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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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节假日福利,未签劳动合同的新员工是否也可以享受与老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节假日福利,未签劳动合同的新员工不一定可以享受与老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福利,法定福利有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三期”相应的假期,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企业福利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效益自主决定的。法定福利新员工无论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享受;企业福利,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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