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5-13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5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责任方需承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害行为侵犯他人健康权,应支付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及误工损失。致残需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致死则加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时,赔偿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这其中涵盖了丧葬费用以及被害人死亡所需的死亡赔偿金两大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当加害行为对他人人身健康权构成侵权之时,应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及其他因治疗与康复所必需的且合理之费用,同时也需赔偿因为误工而导致的个人经济收入损失部分。

若加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则还需赔偿其使用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若加害行为最终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还须赔偿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的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40****0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1、抢救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车祸受害人死前进行抢救的费用的赔偿。2、死亡赔偿金。3、丧葬费用。车祸过错方有义务承担死者的丧葬费用,4、家属生活费用。5、处理交通事故所用费用。6、精神岁损害赔偿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施工道路通车后乙方醉驾撞上道路护栏死亡,交警认定他全责,他家属把我公司起诉要求赔偿,公司考虑名誉和人道主义协商调解,付家属十万元,家属撤诉,但是公司领导让我签订合同,由我代表公司签字盖章,由我转账给他们,我非法人这样可以吗。会有什么责任吗我。单位领导安排也推不掉,但是我总有点担心
[律师回复]
1、 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乡村道路超速行驶致人死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陈昌敏律师整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17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7548元/年q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82元/年,3631.83元/月,119.40元/天
6、死亡赔偿金:城镇24309×20=486180元,农村10117×20=202340元
7、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月=21791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430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1
1、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
2、丧葬费丧葬费=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21791元13.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5年1
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道路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道路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为当事人在发生事故以后保护好现场并且立刻进行报警,由警察现场确认。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经过急救、医疗人员确认以后,开具死亡证明书,并且由当事人和见证人进行签名。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参加聚会,喝多了,晚上一个人走回家的时候没有注意车辆,出了车祸,没救过来,死了。请问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什么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只能告诉您法律规定的大概原则。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3)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2×6。
7、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小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受害方为城镇居民
小于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扶养人数。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扶养人数。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10、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或主张后由法官酌定:
(1)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确定
(3)表格中有些费用的赔偿是因情况不同而异的,如误工费可分三种情况,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则按固定收入的一栏进行计算,另二种情形不要管,其他项目类似,不一一列举
(4)受害人为农村居民的,如能证明其已离开原住所地,到城市某地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交通事故中对于家属因为处理事故而造成的误工损失,一般是不支持的。但要是家属是因为要处理受害人的丧事,从而耽误了自身的工作,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对家属误工费作出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乡村道路超速行驶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赔偿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只能告诉您法律规定的大概原则。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律师回复]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一定的费用需要肇事者赔偿,那么,一共有以下的五种费用构成。为了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如果当场死亡,就没有该笔费用。按照医院的票据费用实际计算。丧葬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还要承担丧葬费,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也就是20年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大约在60万左右。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费的计算依据是受诉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是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计算五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在出去旅游的时候,被车撞了,当场就死亡,当时我都崩溃了,咨询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第
一、这是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二、关于国道上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有标准,旁人不得而知,既然划定了为
二、八责任,一般来说就得按照这个来,如果你们不服这么认定,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关于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补助费,精神损失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前段时间朋友发生交通事故了,不知道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所以请问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