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了怎么才能出来
在刑事判决正式下达之后,罪犯仍有可能解除监管从而获得自由。
这些途径主要包括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以及刑期届满后的释放等几种情况。
此外,还有可能通过适当的刑法减免或者假释手段,使罪犯提前恢复自由之身。
然而,这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审查标准。
对于减刑而言,其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若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者有立功表现者,均可申请减刑。
而对于假释来说,其适用对象则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达到一定年限后,如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且经评估确认已无再次犯罪风险者,方可申请假释。
因此,罪犯可以通过以上途径,争取早日摆脱监狱生活,重获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
二、判刑了怎么保释
所谓保释就是取保候审,已经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如果在服刑改造中附合法定条件的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刑了怎么才能出来”,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