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有争议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鉴于法院判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对法院裁决生效后涉及到的财产并无要求进行重新分割的权力。
然而,针对特定情形之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相关法律条款依然设定了解决途径:
首先,若在离婚过程中遗漏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当事人有权申请对被遗漏的财产部分重新进行分割;
其次,若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侵占财产,则可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如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划分了夫妻财产,那么在取得离婚证书之后,该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将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第一,离婚协议中未充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在完成登记离婚程序后,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履行义务;
第三,在完成登记离婚程序后,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侵占财产,此时可申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相关债务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有财产纠纷的离婚官司,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后,会判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对共同财产作出相应的判决;审理后,认为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不会判决离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财产有争议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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