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一)审查程序。
在完成对起诉案卷的详细审查之后,若确信需做出不起诉的决策,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必须撰写详尽的审查报告,经部门领导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由主管检察长作出决定或者交由主管检察长提交至检察委员会展开深入讨论以求决议。
(二)决策过程。
关于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与检察委员会共同行使。
(三)决策宣布和文件发放。
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到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属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家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手中。
在送达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家属、诉讼代理人,如对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亦可选择不通过申诉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而被不起诉的人员,同样应当告知他们如对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四)不起诉的后续事宜。
在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完毕后,应立即解除对相关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解除对涉案财产的扣押、冻结,对需要对被不起诉人施加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并移交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
二、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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