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用工合同可以随意解除吗
依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在任意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关于终止雇佣关系的决定。
在此情况下,雇主无需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临时聘用协议即属于这一非全日制用工种类。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形式解除该合同,且雇主无须为解约行为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临时用工合同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保
1、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的,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不交社保的后果:
(1)承担行政责任:企业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员工可以就公司不给交社保去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的步骤有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就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会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也就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临时用工合同可以随意解除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