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手续是什么
在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若对于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您可在自收到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2、对于上一级交警部门所接收到的复核申请,应采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方式告知事故的其他各方当事人相关事宜,同时需对申请人所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其中,重点关注事故发生的事实情况、相关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证明力、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究竟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对于当事人责任的确立是否合理等等方面。
3、经过严谨的审核之后,上一级交警部门应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形成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手续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