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其必须在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相关决定并取得其同意之后,才可交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对于选择保证人作担保形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将所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关于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保证人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一并送往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别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而对于采用保证金作为担保形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则需在确认保证金已按照规定缴纳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后,将所有相关法律文书、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以及银行开具的收款凭证,一并送往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别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寻衅滋事取得谅解能判缓刑吗
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后,能否缓刑还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实际情况来判定。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愿意原谅行为人或者是同意缓刑,法院则会考虑从轻处罚。但如果案件构成犯罪,法院则会进行相应的判决。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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