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劳动仲裁中遭遇挫败,仍可在法律机制下获得救济,可以在劳动仲裁败诉结果公布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是由专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和裁决。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的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您不愿意接受调解、调解未能成功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得到遵守,同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然表示不满的情况,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劳动仲裁管辖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服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被驳回后如何救济”,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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