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间达成协议而解除婚姻关系之际,有必要签署一份明确规范且具有权威性的离婚协定书。
此项协定书需详细阐述及划分有关夫妻共有资产、负债与子女养育义务这三个层面的事宜。
倘若采用法律诉讼程序去摆脱婚姻束缚,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夫妇共有的财产将交由双方以协议方式解决;若协议不成者,则需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而在裁决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规,权衡考虑诸多方面因素后,依照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照顾女性性别地位并偏向于非过错一方的原则,综合衡量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离婚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离婚的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