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能放出来吗
关于被批准逮捕之后是否能够释放出来这一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
一旦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被逮捕者便无法得到释放,有关于此的释放程序会由公安部门负责执行。
倘若已经遭到了逮捕,就意味着检察机构已经明确认定所涉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在这种情形下对于释放对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则需要对案件开展进一步的审查起诉工作,若是检察院通过了审查,那么将会把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根据法院认可的结果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惩罚性的评定。
然而,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相关的申请条件,例如存在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那么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而实现暂时性地离开关押场所,与此同时,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单位也必须向检察院报告此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当犯罪嫌疑人遭到逮捕之后,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酌情考虑到证据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判断其不满足刑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按照自由裁量权,可以不对其提起诉讼,对于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节,也可实施解除刑事追究,使犯罪嫌疑人得以恢复人身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检察院批捕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批捕由检察院批准,判刑由法院决定,被检察院批捕逮捕与是否判刑无关。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不会判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可能会判刑、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能放出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