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死亡之后,强制执行工作是否可持续开展取决于多种因素,具体如下所述:
(1)倘若申请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已经身故,但其生前遗留有遗产,则该遗产便成为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
(2)若被执行人生前没有任何遗产留下,同时亦未指派任何义务承继者,在此情形下,法院将不得不终止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被执行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死亡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2、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继承人的,法院可直接执行其遗产。
3、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又没有遗产的,也没有其他义务人承担人的,只能执行终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执行人死亡了还可以强制执行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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