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会不会死刑

最新修订 |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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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杀人行为可能面临死刑,但具体判决需依据犯罪情节、危害程度、被告人自首、悔罪等因素。在法治国家,死刑执行需经过严谨规范的法定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们应珍视生命,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杀人会不会死刑

一、杀人会不会死刑

杀人,这无疑是涉及重大人身利益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之一,也是刑事犯罪中最为残酷严重的一类,根据法律规定,有可能直接面临着死刑的严厉惩罚。

然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法治国家,对于死刑的执行并非轻而易举的决定,必须经过一整套严谨规范的法定程序及严格依照的判决标准进行裁决,并且在相关案件得到审理之后,还需要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批准才能予以执行。

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实施手段极其凶残的杀人行为,法官才有可能判处死刑;反之,倘若犯罪情节并非极端恶劣,则有可能避免死刑的判决,而转而宣告数年至十年之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刑法领域中,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打击力度有着极大的震慑力,其可能判处的处罚范围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则须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判断,例如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大小、被告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是否真心实意地悔过道歉等因素均影响裁决。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珍视宝贵的生命,远离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勿轻易走上不归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杀人会不会判处死刑

判死刑的。死刑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判决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实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他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杀人会不会死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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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属于一种极为严重的刑事罪行,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然而,死刑在中国实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判决标准,而且死刑的执行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死刑通常是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处。一般来说,杀人者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比如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那就可能被判处死刑。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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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实践中有自首情节的会从轻处罚,一般不判死刑。 但是,要注意: 1、自首如何认定。主动到公安机关,警察未主动抓捕,只能叫投案,投案不等于自首,投案完了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问题,那才是自首。如果投案后隐瞒事实,故意说谎,可不认定为自首。 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即使有自首情节也要看具体案情,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恶劣,手段残忍,或是有其他后果的,也可能判死刑。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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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不一定,会不会被判死刑,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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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会不会判处死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杀人会不会判处死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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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没把人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杀人没把人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故意罪故意,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的行为,就构成故意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人没死亡,构成故意罪吗会怎么判刑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意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未成功或受害人没有死亡的,是犯罪未遂,构成故意(未遂)罪。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未遂情形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
预谋杀
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
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b也属于故意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故意未遂的判刑量刑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故意(未遂)罪,就应该参照上述判刑量刑的标准,从而确定相应的刑期。故意未遂的,依然构成故意罪,只是对量刑有影响,不过这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来说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刑事处罚,判刑的长短。如因一时冲动犯下弥天大祸,故意未遂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尽最大可能争取宽大处理。众所周知,但并不是必须造成造成对方死亡才是故意罪的,故意未遂也是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危险性很大。动机还是有的,但是也吓到人了,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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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时砸死人,算不算误杀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刑法,跳楼砸死人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倘若行为人是故意跳楼,且跳楼时明确知道楼下有人活动,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并致其死亡的结果,此时放任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的罪或伤害罪。  而如果跳楼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的结果的发生,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客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的一种,它是人们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均造成了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的死亡结果,严重侵害了他们的生命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2、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具有因行为人的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上述事件中,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均因跳楼者的跳楼行为而死亡,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如果事件中的受害人没有死亡或因及时抢救而生还,则跳楼行为人邓某、魏某等就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而应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
3、主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上述事件中,邓某、魏某等均已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正如前文所述,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邓某、魏某等与受害者李老太、女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她们的死亡主观上既无伤害的故意又无的故意,但跳楼者邓某、魏某等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因自己的情绪而没有预见到。其主观上出于过失,故对跳楼者邓某、魏某和李某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根据其有无从轻、减轻的情节等具体情况,对跳楼砸死人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跳楼者追究事刑事责任。无论跳楼者是否死亡,能预见而未预见到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死亡,在法律上均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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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即便是故意杀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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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被殴打致死,然后我把杀人凶手杀死,我会判死刑吗
[律师回复] 死刑是我国刑法中最重的刑罚,其存在一直备受争议,那么杀人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答案是不一定,会不会被判死刑,需要根据案件情况。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杀人可以分为故意或是过失,根据刑法第232和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另外,我国法律对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要求是最严格的,为此,两高三部专门规定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此,杀人是不是就一定判处死刑,还要结合案情,结合证据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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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认罪会不会判死刑
不一定,会不会被判死刑,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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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跳楼自杀砸死人,算是误杀吗?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刑法,跳楼砸死人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倘若行为人是故意跳楼,且跳楼时明确知道楼下有人活动,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并致其死亡的结果,此时放任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的罪或伤害罪。  而如果跳楼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的结果的发生,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客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的一种,它是人们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均造成了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的死亡结果,严重侵害了他们的生命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2、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具有因行为人的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上述事件中,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均因跳楼者的跳楼行为而死亡,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如果事件中的受害人没有死亡或因及时抢救而生还,则跳楼行为人邓某、魏某等就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而应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
3、主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上述事件中,邓某、魏某等均已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正如前文所述,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邓某、魏某等与受害者李老太、女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她们的死亡主观上既无伤害的故意又无的故意,但跳楼者邓某、魏某等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因自己的情绪而没有预见到。其主观上出于过失,故对跳楼者邓某、魏某和李某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根据其有无从轻、减轻的情节等具体情况,对跳楼砸死人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跳楼者追究事刑事责任。无论跳楼者是否死亡,能预见而未预见到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死亡,在法律上均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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