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释放依据有哪些
关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行为需连续持续超过24个小时方可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2)若存在三次及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行为,或者一次性非法拘禁达到三名以上人员数量,亦可构成刑事犯罪;
(3)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伤害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此种情况,皆属刑事犯罪的范畴;
(4)非法拘禁引起被拘禁者身体或心理上的残疾、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亦属刑事犯罪范围之内;
(5)为获取债务进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均应认定为刑事犯罪;
(6)对于已知驱使为无罪的人员进行非法拘禁的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则更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刑事拘留释放时是否会在释放当天告知家属
刑拘放人通知的规定是:刑事拘留放人通知时间一般是释放当天的上午通知,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释放在押人员时,会由监所管教负责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家属。
一般上午进行。放人,书面不通知家属,但一般都会电话或者口头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释放依据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