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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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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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镇职工需与单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整年方可申请贷款。购房首付不低于房价30%。借款人需有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保证偿还能力。夫妻双方仅一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家庭限申请一次购买唯一住房。申请者需具本省(市)居留资格。
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在职员工自身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持续性地缴纳至少达到一整年标准的住房公积金义务。

2.对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商品住宅者而言,必须落实至少占总房价的30%比例的自行储备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3.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皆需具备稳定的职业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表现,并具有充足的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财务能力。

4.针对已经达成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来说,若彼此都成功履行了住房公积金足额交付义务,则仅允许其中之一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5.限制一家共同生活的家庭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购买一套专属住宅。

6.负责贷款审批的机构有资格对贷款申请人进行求证,确认其是否为本省(市)城镇常驻户籍居民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合法居留身份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一般都是7~10天会放款到账户上,不会太久,如果发现过了很久没有到账;

可以去办理的地方带上自己的证件去询问,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上的流程办理公积金贷款,都会按照规定放款到账户上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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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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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员工及其单位需持续缴纳一年住房公积金。 2.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自备至少30%首付款。 3.借款人需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及偿付能力。 4.已婚双方均足额缴纳公积金,仅一方可申请贷款。 5.家庭共同生活者一次只能申请一套住宅的公积金贷款。 6.贷款审批机构核实申请人户籍或居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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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2017年安徽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律师回复]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主要内容如下。使用配偶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3,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1,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计算方法如下、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购买商品住房的;2、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要根据还贷能力;7;9,信用良好;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4。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5、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1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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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及要求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 定居出国、购房或自建房(含升级、重建、大修)、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因病致残或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失业等特殊情况。 需满足条件: 与单位签订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劳动协议,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并遵守其他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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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想问下精准扶贫户的房子在面积及装修上的要求
[律师回复] 农村老房子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本办法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第十七条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按照被拆迁人合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或经批准的宅基地审批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所载明的面积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明确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建筑;
(二)被拆迁人在取得新宅基地建造住宅用房后,但未依法退还原有宅基地的,其原有的住宅用房;
(三)拆迁公告公布后,在拆迁范围内突击抢建、改建、增建的房屋、临时棚点、其他设施等;
(四)拆迁公告公布后抢栽的花草、苗木、树木等;
(五)其他按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十九条 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
  (一)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二)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住房的安置人口是指本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中有承包地的。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计入安置人口:
1. 原为当地户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士官(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等;
2. 一方户口在本村民小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异地的(异地有宅基地或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除外);
3.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4. 因结婚等原因符合分户条件的,予以分户;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安置人口:
  
1. 寄居、寄养、寄读以及空挂户的人员;
  
2. 因婚嫁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虽户口未迁出但不居住或偶尔居住在原村组的人员。但婚嫁地没有宅基地和住房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按下列规定结算:
  (一)应享受安置面积部分,按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相互结算差价。
  (二)超过应享受安置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
  (三)不足应享受面积部分,被拆迁人要求补足的,其补差部分按市政府公布的重置价格购买;被拆迁人放弃补足的,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补齐。
  (四)协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实际面积差额部分,按政府公布的当年重置价格相互结算差价。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应当与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应载明被拆迁人放弃产权调换安置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不予安置,由拆迁人给予相应货币补偿。
  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费用予以补偿。
  第二十五条 对利用自有合法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三年、且按证照规定的范围连续经营至今并能出具纳税凭证的,拆迁人除按照本章的规定对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对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六条 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需要临时过渡的,拆迁协议中应当明确过渡期限和过渡方式,并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支付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安置需要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两次搬家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非住宅用房的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补偿面积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予以确定,补偿标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停产、停业以及搬迁、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地段、经营状况等因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第三十一条 拆迁出租(出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对使用人不予安置和补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处理好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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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对方开具委托书才能代为提取,同时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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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申请第二套房屋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已购首套房且未使用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家庭人均房屋面积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标准;具备稳定还款能力和良好信用记录;按当地规定缴纳二套房首付款;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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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住房公积金涉及哪些权益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体(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承办主体(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监督主体(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审计等部门)。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三个环节中五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下面的分析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环节来展开的,即住房公积金制度包括缴存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1)缴存法律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法律关系:职工、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法律关系。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金,职工与单位都有义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管理,由管理中心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计息到职工个人。因此,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职工与管理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民事法律关系。职工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的一部分,单位有义务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通过单位代扣的形式实现。因此,职工与单位之间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劳动法律关系;一是民事代理法律关系(法定代理)。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管理中心将归集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开户,存入银行、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是储户与储蓄机构的关系,按民事法律关系来处理。职工、单位与银行的法律关系。尽管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直接缴存到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但职工、单位与银行之间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往往需要管理中心出面处理。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中,职工、单位与银行互为“第三人”。

2)使用法律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的法律关系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管理中心为委托贷款机构,银行为受托贷款人,职工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与管理中心是一种类似于储蓄的法律关系。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有权要求管理中心支付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本金和利息,管理中心负有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3)管理法律关系。管理法律关系主要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财政、审计等部门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行政处罚权,职工、单位有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另一方面,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有监督的权利。
你好,请问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利率是多少,最长贷款年限及金额有没有要求
[律师回复] 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三、单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等级,贷款额度在依据目前的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可贷金额基础上最高可上浮30%)。四、根据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确定其偿还能力及具体贷款金额时,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或根据借款申请人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时,月收入等于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五、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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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申请第二套房屋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已购首套房且未使用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家庭人均房屋面积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标准;具备稳定还款能力和良好信用记录;按当地规定缴纳二套房首付款;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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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条件
[律师回复]
一、首先还是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备注:如果你已经提取并在网点备案过了,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就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有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
三、接着开始办理:
1、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补充解释: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指的是,连续缴存3个月后,曾经中断缴存,也满足新政要求。
2、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提7800元。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其他情况:如果你想提取比每月600元更多的现金来抵扣房租,那还是要按现行规定,出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产权证明和房租发票,不过每月就按实际房租金额提取,2015年的额度上限是3712.2元/月。如果你租的是公租房,则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发票,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如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积金中心(1234
5、12329)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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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共同借款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审批。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借款人可向公积金中心、贷款代理机构、受委托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 借款人购买由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手房,可在合同备案登记前申请贷款; 借款人购买非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手房,须在办妥合同备案登记后方可申请贷款; 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可在办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再申请贷款,也可由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前申请贷款。 (二)初审。公积金中心、贷款代理机构、受委托银行或担保机构受理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不全的通知借款人按要求及时补齐。 (三)审批。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审批决定。 (四)复核。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进行复核。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准予贷款决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公积金中心重新审核。公积金中心重新审核后认为确有风险的,可撤销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 (五)签约。受委托银行复核无误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担保。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担保手续。 (七)放款。受委托银行使用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登记,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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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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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国出台的资产重大重组管理办法,其中着重针对公司借壳上市的行为,避免违规操作修订制定了相应的办法,所以想具体的了解一下,请问资产重组涉及不涉及关联交易?求解!
[律师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所列举关联方交易包括: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从以上所列举的交易内容可以看出关联交易是指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交易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在资源与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转移。
  从集团利益出发,关联交易是有利于集团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交易成本。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资产重组,改善了经验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剥离和重组,将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为集团融资的窗口,从而盘活存量资产。据《联合证券
》与《证券时报》的调查
显示,被调查的上市公司经理中,72.34%承认存在关联交易,66.67%认为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关联交易是“益大于害”,28.95%认为关联交易有利于资金形成良性循环,26.32%认为有利于重组磨合。
通过上面关于资产重组涉及不涉及关联交易?求解!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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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1,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7,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
6,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3、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
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1,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7,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
6,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3、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
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要求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1,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7,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
6,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3、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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