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的房能做婚前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屋并不必然地归属为夫妻间共同所有之资产。
倘若在房产证上仅列明男方或女方中的任一方姓名,同时另一方又能够提供其本人在婚前财产中出资购买此房屋的相关证据,证明该房产并非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之用途,那么便可将该房屋视为其中一方的私人财产。
此外,若在婚前由某一方完全出资购买的房产,也应归属于该方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范畴之内;但是,假如在婚前双方共同参与了此房产的购置活动,并以双方名义进行了登记,即可认定该房产为两人共有的财产。
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婚后所购置的任何房产,除非双方存在明确且特殊的约定,否则一般会被判定为是夫妇俩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的房子归什么所有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买的房能做婚前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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