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一般给什么样的人缓刑
1、在被判处于拘留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情况之内,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定的四项特定条件时,方可予以缓期执行。
2、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罪犯,若同时满足以下四大限定条件,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对其中未满十八周岁者、怀胎妇女以及超过七十五周岁人士,理应宣告缓刑。
此四大条件依次为:
其一、犯罪情节轻微;
其二、罪犯具有自觉的悔悟和愧疚之情;
其三、罪犯再犯罪的风险性较小;
其四、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检察院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者同意,双方是可以通过达成和解的方式来处理的。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刑事诉讼可以和解:
1、由民间纠纷引起,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案件;
2、由于过失犯罪,可能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案件。犯渎职罪的除外。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过去的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则不能通过和解来解决。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和解的国内司法现状:
(一)对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未和解起诉。
(二)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和解后暂缓起诉。
必要性与可行性:
在中国引入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中国进行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保障。
2.有利于保护被追诉者的人权及预防犯罪。
3.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4.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一般给什么样的人缓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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