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程序后,若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追加或新增诉讼恳求。
然而,若劳动者认为劳动仲裁裁决未能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
然而,在此类诉讼中,当事人仅能针对原劳动仲裁中的诉求进行主张和辩护,而不能擅自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如需变更或增加请求,应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相关申请。
但若新增的诉讼请求与原仲裁阶段的争议存在紧密联系且无法分割,则可将其纳入诉讼请求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劳动仲裁管辖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可以增加诉求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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