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婚前所取得的财产,通常不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
广义上的“夫妻共有”财产可理解为结婚后夫妇俩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财产,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以及其他劳动所得报酬、奖金;从事生产以及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所得之收益;因拥有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回报,例如著作权等方面的收入;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夫妻共享所有权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挥霍共同财产行为的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立刻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没有分财产,再复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